2008年6月20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关于防止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专项治理工作,青海证监局王建军局长及上市公司监管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08年宏观调控、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问题又出现了滋生的苗头。为了巩固从2006年起清欠工作业已取得的成果,要求系统内各部门从即日起开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一要开好“一个会”(即对各证监局辖区内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关于防止占用复发的教育活动),学好“三个法规”(即2005年国发34号文,刑法修正案六以及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二要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开展自查自纠;三要开展上市公司清欠工作专项大检查。
随后,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杨华进行了讲话,并对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各地证监局及派出机构在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对于违规占用问题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和及时整改。对于各类变相占用行为提高警惕,努力维护清欠成果,同时抓好上市公司高管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已出现的违规占用,应立即采取冻结帐户,限制交易,变卖偿还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的有效性,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视频会结束后,局领导召集与会人员召开了专题学习讨论会,部署了辖区内上市公司防止大股东违规占用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计划于6月26日在我局召开由辖区内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参加的“三法”学习及防止违规占用专题会议;第二阶段,6月底至7月初,指导上市公司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第三阶段,7月底之前进行上市公司专项大检查,对于几家“问题”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每个阶段完成后,出简报或专项报告,总结治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及经验教训,以切实做好防止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的监管工作,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