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证监函字[2008]162号
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兰州营业部的申请》(海航东银〔2008〕19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设立兰州营业部,该营业部名称为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兰州营业部。
二、核准该营业部负责人为郭朋(身份证号码37011119651201201x)。
三、核准该营业部营业场所为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写字楼21层04、06号。
四、核准该营业部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五、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登记手续,并于办理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到中国证监会领取该营业部许可证。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期货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将该营业部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