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证监函[2007]287号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改任刘炜为我公司西安未央路第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申请》(西证总字[2007]176号)收悉。依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确认刘炜(身份证号610402710805123)改任你公司西安未央路第二证券营业部经理。
你公司接此函件后,应于20日内办理该营业部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许可证副本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公章)送我局备案。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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