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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经二路第二证券营业部迁址暨新址开业的报告》(西证总字[2008]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和现场查验,确认如下:
一、你公司原宝鸡经二路第二证券营业部位于宝鸡市经二路东段北6号的旧址已关闭,客户得到妥善安置。
二、该营业部新址位于宝鸡市金台大道15号宝鸡电信大厦,迁址后的规范名称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金台大道证券营业部,营业部负责人窦晓军(身份证号码:610326680724161),营运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三、该营业部新址的营业场所符合正常经营需要,信息系统符合《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基本要求。我局对该营业部新址开业运营无异议。
你公司接此函件后,应于20日内到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将变更后的营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公章)送我局备案。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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