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立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的通知》(证监人教字[1999]60号),中国证监会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简称西安证管办)正式组建成立。2000年9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成立中国证监会大区稽查局的通知》(证监人教字[2000]27号),中国证监会西安稽查局成立,并于2001年5月正式挂牌,对外办公。2004年2月2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更名的通知》(证监发[2004]17号),原西安证管办更名为中国证监会陕西证券监管局,简称“陕西证监局”。
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陕西证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以及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中国证监会西安稽查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大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调查辖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和中国证监会交办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据授权进行处理;执行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决定;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涉及证券期货的违法违纪案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机构和个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理证券期货方面的来信来访;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