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密切证券监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国证监会信访工作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访受理范围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我局信访受理的信访事项:
1、对我局辖区内上市公司、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属于证券监管机构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
2、对我局辖区内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属于证券监管机构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
3、对我局证券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直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关复议或仲裁。
二、信访须知
1、对属于我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一般情况下,信访人应准备下列资料:
(1)书面投诉报告,说明投诉事项经过及投诉请求;
(2)凡举报有关机构或人员违法违规的,应附有相应的证据或线索,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信访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4)信访人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2、来访人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我局指定接待室提出信访意见;
3、集体来访者应当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上访,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余人员由代表劝其返回,不得滞留在现场,任何人不得强制他人或者阻止他人退出走访活动;
4、信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接访秩序,不得围堵、冲击或留滞不走,不得借上访闹事或者煽动他人闹事,对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我局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信访人查询结果可通过西藏证监局投诉咨询电话查询,正在处理的投诉件,如无新的证据要求补充,信访人不得重复上访。
三、信访联系方式
1、信访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与我局联系;
2、投诉咨询电话
王林君0891-6873077
谢相材 0891-6873078
李伍瑛0891-6872838
传真:0891-6873079
3、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中和国际城;邮编:850000;
4、信访电子邮箱:wanglj@csrc.gov.cn ,xiexc@csrc.gov.cn,liwuying@csrc.gov.cn
5、来访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6: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