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作为2007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此项工作,对抓好治理专项活动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认真学习领会28、29号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组织监管干部认真学习28、29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通过学习,全体监管干部深刻认识到,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大举措,必须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二、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要以正确的监管理念指导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我局提出了开展此项活动 “三结合”的监管理念,即“专项治理工作要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结合,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要与现场监管相结合”。不仅要把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作为一项专项工作,更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贯穿日常监管工作中。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做好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上市公司循序渐进的推进专项活动,及时评价专项活动成果,我局成立了西藏辖区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上市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明确要求上市公司监管处提出具体落实方案,制定详细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抓紧、抓好这次活动,力争取得实效和进展。
四、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向辖区上市公司下发通知,对开展专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辖区上市公司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的前提,是辖区资本市场在全流通环境下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各上市公司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完成增强公司独立性、改善规范运作程度、提高透明度、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广泛认同的总体治理目标,力争提升辖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共同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辖区上市公司发展环境。二是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公司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参加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务求实效。三是具体安排专项活动的时间、步骤。对自查、公众评议、现场检查、整改提高、总结等各阶段的工作要求、时间进度、监管工作进行细化,保证工作计划的可操作性,稳步推进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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