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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证监机构字〔2008〕3号
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昆明营业部的申请》(豫万发司字[2007]39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设立昆明营业部,该营业部名称为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昆明营业部(以下简称“昆明营业部”),营业部负责人为刘健。
二、核准昆明营业部营业场所为:昆明市三市街六号柏联广场9楼909-910号。
三、核准昆明营业部营业范围为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信息咨询、培训。
四、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登记手续,并于办理登记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及《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到中国证监会期货部领取经营许可证。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昆明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和河南证监局备案。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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