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国内股票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市场面临全新的制度环境,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管理层也对一级市场IPO发行机制做出相应调整与安排。2006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及《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取消了实行近四年的新股发行市值配售方式,取而代之的是资金申购方式。经过近一年的实践证明,新制度的实施,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众多新增资金进入了资本市场,扩大了市场的资金来源。 新的《实施办法》对申购流程、网上与网下发行的衔接、资金管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投资者在进行新股申购时,需要注意《实施办法》原文第二条、第三条中所列的如下规定: 1. 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 2. 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 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 4. 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5. 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6. 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 7. 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8. 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股。 9.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
附:如何申购新股(以下内容摘自2007年2.月13日《上海证券报》C8版 新老划断以后新股发行发生了重大变化,原先的市值配售已取消,上网资金申购有新的规定。上海市场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圳市场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按《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股票资金申购流程为:(深交所与上证所的新股网上申购资金申购程序大同小异) (1) 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2) 资金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确因银行汇划原因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 T+1日提供划款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3) 验资及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有效申购确认完毕后,上证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① 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② 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③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上证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系统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4) 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于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抽签次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5) 中签处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6) 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期内集中冻结所有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利息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专用账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7) 发行结束 申购日的第四天后(T+4日后),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