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证监机构[2008]136号
川财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刘刚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川财证券字【2008】1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和《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我局对刘刚(身份证号:512322197102167193)担任你公司成都武侯祠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无异议。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可办理刘刚的任职手续,并在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此复。
四川证监局
二00八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