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1999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成都证券监管办公室(简称成都证管办)作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正式挂牌。 2001年4月,加挂中国证监会成都稽查局牌子(简称成都稽查局),与成都证管办合署办公。 2004年3月,成都证管办正式更名为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简称四川证监局。成都稽查局名称不变。
职责:
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四川证监局担负着四川证券期货市场一线监管的重要使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的一线监管工作;依据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前述监管范围中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履行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人员编制:
截止2007年底,四川证监局在编人员81人,平均年龄33岁。专业技术人员64人,占全局总人数的79%。研究生以上学历28人,本科31人;经济、法律、金融、计算机专业人员53人;有13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6人具有律师资格。
四川证监局内设9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二处、机构监管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期货监管处、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法制工作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内部管理工作;承担公文处理、行政许可、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外事、保密工作。
(二)上市公司监管一处:负责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及拟上市公司的备案和辅导监管,对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上市公司监管二处:负责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持续监管。
(四)机构监管处:负责对辖区证券公司及其所属营业部、服务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及证券类外资代表处进行监管;负责对辖区内基金管理公司、异地基金管理公司在川分公司、基金类外资代表处以及异地证券公司在川的分公司、营业部进行监管;负责行政许可工作。
(五)稽查一处、稽查二处: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或调查事项;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辖区内非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协助有关单位、部门调查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负责辖区内行政处罚送达、执行以及行政复议涉及的相关工作。
(六)期货监管处: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及营业部、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负责行政许可工作。
(七)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纪律检查、廉政监察、机关文化建设等工作。
(八)法制工作处:负责开展对政策法规的研究,对局内其它处室提供法律事务指导、咨询和协调;负责行政复议所涉及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的执行;负责处理涉及本局的诉讼;监督辖区证券期货法律的实施和执行;监督证券期货市场律师执业情况;牵头市场信息研究、分析统计和调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