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9日,以会监察局纪检监察专员宋幼滨为组长的执法监察组一行8人来到海南证监局,对该局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监察组由会纪委、监察局的同志、民主党派人士以及黑龙江等5个证监局的局长组成。
海南证监局崔伟副局长代表局党委班子向监察组介绍了海南局基本情况及辖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清欠解保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主要监管工作情况,并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治理商业贿赂、依法行政三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汇报。监察组认真检查了有关文件资料档案,并分别召开监管干部座谈会和辖区监管对象座谈会。之后,监察组向局党委班子反馈了检查情况,对该局的各项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
监察组认为,海南证监局党委在班子长期不健全的情况下,讲党性,讲原则,不折不扣地完成会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监管工作方面,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宣传贯彻《公司法》、《证券法》,坚持依法行政,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全面完成了上市公司清欠解保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两项重点工作,辖区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比96.13%;在党建工作方面,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对干部严格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廉政教育形式多样,廉政氛围浓厚,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求真务实,工作细致深入。
宋幼滨组长最后对海南局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主要做好四项工作: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监管人员把握政策的水平和市场主体守法意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抓好执行环节的规范化;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二是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海南局要继续按照会党委的部署,扎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后面3个环节的工作,继续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督促检查,注意发现商业贿赂的疑点和线索,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