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辖区机构稳步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规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经纪业务营销行为,维护辖区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行为,海南证监局于2009年5月15日组织召开了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学习培训会议。辖区证券公司分管经纪业务的高管、合规总监及经纪业务部门负责人,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营销部门负责人及服务部负责人约60人参加了此次学习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海南证监局首先分析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对规范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的行为,扩大证券经纪人队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介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背景、当前全行业和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经纪人制度实施情况以及经纪人管理制度实施的备案、审核及现场检查流程。为使各证券经营机构顺利实施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海南证监局从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的方式、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之间法律关系、证券经纪人的管理方式、证券经纪人资格条件与执业注册登记、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规范、证券公司管理责任与制度、自律管理与过渡安排和证券经纪人监管等八个方面,对如何正确理解贯彻《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随后,参会人员结合辖区实际和自身情况就如何正确理解和落实《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培训班还专门安排了答疑环节,对大家提出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议最后强调,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今年机构监管工作的重点,海南证监局将通过加强培训、加强调研、密切关注和跟踪检查等方式,认真予以落实。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管理。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和培训,为稳步实施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准备。同时,在解决证券经纪业务营销遗留问题和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过程中,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对各证券经营机构在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保持警觉,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判断、早处理、早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