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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2007年10月30日】        【来源:深圳局】               【字号:      

根据监管职能要求,深圳证监局内设12个处室:办公室、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二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基金监管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期货监管处、信息调研处、法制工作处、党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承担公文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保密、外事、行政许可、诚信档案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和受理、内部制度建设、全局内部管理制度的编写和修订等工作。

(二)上市公司监管一处:负责对辖区内制造、信息技术等各类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负责对拟发行公司辅导工作的监管;负责对辖区内非上市公众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三)上市公司监管二处:负责对辖区内房地产类、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贸易、金融保险、综合等各类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负责对拟发行公司辅导工作的监管;负责对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证券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在辖区执业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进行监管。

(四)机构监管一处:负责在深注册的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管;负责对从事辖区证券公司审计、评估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深圳辖区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信评估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协调、指导、督促辖区证券自律组织的行为。

(五)机构监管二处:负责对异地证券公司深圳 分公司、异地证券公司在深证券营业部、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在深注册的证券咨询机构以及上述各机构的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依法监管。

(六)基金监管处: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销售、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辖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异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日常监管。

(七)稽查一处: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承担证监会交办的案件调查工作;协助有关单位、部门调查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承担信访工作;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辖区内非法证券期货交易;负责组织辖区内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工作;负责深圳稽查局综合类事务。

(八)稽查二处: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承担证监会稽查部门交办的案件调查任务;协助有关单位、部门调查涉及证券期货的违法违规案件。

(九)期货监管处: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分公司及营业部、期货投资咨询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

(十)信息调研处:负责辖区内证券期货行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局证券期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国际互联网站的信息管理,以及本局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与辖区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协作;负责本局宣传工作;负责协调管理辖区一线监管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一)法制工作处:负责协助做好证券、期货市场法制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为日常监管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负责辖区内各类法律文书送达及监督行政处罚执行工作;负责处理本辖区诉讼、复议相关工作。

(十二)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局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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