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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续学习中提升监管水平
【时间:2007年04月05日】        【来源:深圳局】               【字号:      
        2006年初至今,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变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持续扩张和兴旺,基金规模迅速壮大,已经成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为能及时熟悉、掌握基金行业的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技能,顺应市场变化和发展需要,深圳证监局从2007年初开始,以内外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的基金专业知识培训,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管水平获得了明显的提升。
            一、邀请基金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根据基金行业的特点和一线监管工作需要,我局有针对性地邀请基金行业的专业人员进行各类专题培训。从年初至今,我局已就“债券投资和债券基金”、“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方法”、“瑞银的监察稽核流程和国外流行的内控方法及经验”、“QFII的投资方法及投资思路”以及“EMA风险管理模型”等专题邀请了南方基金、景顺长城基金、国投瑞银基金、融通基金和招商基金的专业人士到我局给大家进行培训。
           二、内部法律法规培训为日常监管提供坚实的支持
           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是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学好用好监管法律法规是做好一线监管工作的前提。为方便大家全面、准确掌握各项法规,我局法律专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对涉及基金监管的所有法律法规进行了精心整理,归类,将其划分成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和运作、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两大系列编制成法规指引在全体基金监管人员中进行内部培训,逐条逐项地向大家作出详细的讲解,并就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基金管理公司治理、运作系列法规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治理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准入、股东会、董事会、督察长、基金经理等方面的要求、规定进行了详尽的列示。信息披露系列法规则对涉及基金和基金公司的每一项信息披露事项所要遵循的规定,监管人员要注意的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说明。
       通过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各种学习和培训,我局基金监管干部更全面地了解了基金和基金公司的运作状况,行业发展前景,进一步熟悉了监管业务,改进了工作方法,对依法依规、科学、高效地开展监管工作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今后,我局将继续根据监管需求和行业热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以学习促进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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