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
为贯彻宣传《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落实《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 3号)的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举办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深圳赛区的通知》(深财会[2007年]54号)、《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深圳赛区第一赛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07]62号)和《关于发动相关人员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 深圳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应密切关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szfb.gov.cn)上的最新动态,务必组织本单位全部会计工作者按照深圳市财政局相关通知的要求,积极参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
二、 我局将对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会计工作者的参赛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附件:相关信息的说明
相关信息的说明
1、 关于发动相关人员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紧急通知公布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szfb.gov.cn/kjgl/hjgg/200708/t20070831_231919.htm
2、 可参考以下链接的内容进行答题:http://www.szfb.gov.cn/kjgl/hjgg/200709/t20070903_232268.htm
3、 经财政部决定,将答题的截至时间由9月10日延长至9月20日。为避免最后截止日期可能出现网络塞车,最好在9月15日前完成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