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局机构字〔2007〕2-9号
深圳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明确深圳辖区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事项的监管流程,构建高效有序的基金监管机制,我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职责》等规定,制定《深圳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事项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为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事项的办事指南,现予以发布。请各基金管理公司参照《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基金及基金公司申报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事项监管实施细则
二○○七年四月四日
深圳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事项监管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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