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授权部分派出机构试点审核期货公司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37号)的授权,我局从2008年4月1日起可接受辖区申请人提出的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申请,依法进行核准。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