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1日,深圳证监局召开“2008年度深圳辖区期货经营机构监管工作会议”,曹汝明副局长向辖区期货经营机构传达了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主要精神,通报了今年的监管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
曹汝明在肯定了辖区各期货经营机构取得历史最好成绩的同时,着重剖析了有关机构存在的诚信度不够、经营不规范问题及原因,并明确提出了,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提高期货经营机构运作信息透明度和合规运作水平为重点,创造条件支持辖区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做优做强的监管思路。争取通过努力,使辖区期货经营机构真正做到对投资者负责、被社会认同和让监管部门放心。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信息披露,提高运作透明度。为投资者了解期货经营机构的运作状态提供方便,进一步解决投资者与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依照《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制订“深圳辖区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披露工作指引”,推动辖区期货经营机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逐步建立起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期货经营机构多层次的披露平台,向市场提供更加及时和更充分的信息。
二、积极推进分类监管。2008年,深圳证监局将根据辖区机构诚信水平和合规经营水平的高低,将针对处于不同运作状态下的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探索对期货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措施。
基本思路如下:
1、对内控机制完善,运作规范,满足各项持续性经营规则,积极配合监管,没有客户投诉的公司,将给予相对宽松的运作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2、对内控机制有效,合规经营水平稍弱,但能够积极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并及时报告监管机关的公司,将持续关注和采取必要的规范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对内控机制薄弱,合规经营水平低、问题频发,运作风险过高,责任追究不到位或不能积极配合监管的,将给予高度关注,并采取监管措施予以规范,并对其业务规模和发展予以限制。
三、实施诚信档案制度。以进一步明确期货经营机构高管人员的责任为基础,将其履行职责的效果录入诚信档案。重点加强以下环节:
1、进一步明确各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职责划分,重点厘清高管人员的职责。
2、一旦期货经营机构出现不诚信行为或违规问题,将重点跟踪和记录责任人的有关情况;记录隐瞒不报相关责任人的情况。
3、视情况逐步扩大诚信档案系统的使用范围。
四、强化问责制。处理问题时既对事,也对人,将重点跟踪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责任追究,并将结果放入诚信档案。
1、如果发生高管人员变动,公司应确保不会出现责任空白,避免出现有权无责或无权无责的情况。
2、公司应强化向监管部门的报告责任,如果发生高管人员变动,应及时向我局报送调整情况。
3、强化对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发生问题后,公司要严肃追究相关高管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将具体工作人员开除了事而相关高管人员却逃避责任的现象发生。
五、加大对不诚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不诚信、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尤其要加大对知法犯法、知规违规、故意隐瞒和逃避监管等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将推动通过行业自律组织的平台进行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教育和期货经营机构、居间人等诚信档案建设等工作。
此外,曹汝明还就积极开展投资者风险教育活动,不断规范宣传推介活动,确保股指期货推出后的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客户保证金安全、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达标以及IT系统风险等做了安排。
会议期间,深圳证监局还对与会者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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