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辅导监管措施,通过 “两法”考试检测辅导工作质量,提高拟上市公司高管守法意识
为了督促辅导机构勤勉尽责,确保辅导工作质量,深圳证监局创新辅导监管措施,对深圳辖区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两法”(《证券法》、《公司法》)知识闭卷考试,以此作为深圳证监局辅导评估工作的必备环节。并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估辅导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以促进深圳辖区拟上市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督促拟上市公司高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
9月7日,第一期深圳辖区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两法”考试在深圳证监局顺利举行,深圳辖区已提出辅导评估申请的四家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59人参加了现场考试。考试结果显示,该四家拟上市公司高管准备充分,态度认真,考核效果良好。9月17日,深圳证监局将对新近提出辅导评估申请的两家拟上市公司高管进行第二期“两法”考试。
二、总结辅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细化辅导监管工作要求
为了督促辅导机构做好辅导工作,日前,深圳证监局对辅导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拟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投向、信息披露、财务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辅导机构在辅导底稿的完整性、辅导底稿制作的合规性及材料报备的及时性等方面存在不足。深圳证监局将上述问题加以归纳梳理,计划近期召开一次通报会,向进行辅导登记备案的40余家拟上市公司及其辅导机构进行通报,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对辅导机构的监管要求,督促辅导机构勤勉尽责,提高辅导监管工作效率。
三、加强辅导中介机构监管,提高辅导工作质量
深圳市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表决通过后,深圳证监局收到多封信访件举报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事项,多家报纸媒体也对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提出了质疑。对此,深圳证监局高度重视,及时约谈了公司高管、保荐代表人及审计机构了解情况,要求相关各方提交书面说明,并调阅该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底稿。针对初步查阅审计工作底稿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深圳证监局以《关于该公司相关情况的函》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进行了通报。在发行监管部专项核查工作组的指导下,对审计机构执行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4年度至2006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存在控制测试不符合审计准则要求、重要账项的审计程序不充分、未能有效执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深圳证监局再次约谈了该公司审计项目负责人及该审计机构合伙人,通报了相关问题,并提出以下监管要求:(1)要求全所尽快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切实提高执业质量;(2)全面查找审计执业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缺陷,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组织全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加强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学习,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规范审计执业。
在深圳证监局的督促下,8月31日,该审计机构组织召开了全所执业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证券监管机构审计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