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营业部处于证券公司业务的前端,直接面对客户,是投资者教育和维稳工作的前沿阵地。证券公司转入常规监管以来,深圳证监局有意识地加强了对营业部的监管工作。年初,深圳证监局编撰并下发《深圳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工作指南》,总结梳理了对营业部的一般性监管要求,并组织了营业部高管人员的合规考试,取得良好效果。近期,深圳证监局根据证监会要求及市场特点,防堵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扫除监管工作盲点:
一、针对辖区证券营销人员众多,引发诸多不规范行为的情况,深圳证监局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加强营销人员管理,明确授权范围和业务职责,禁止通过不正当营销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包括:1.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岗前培训,要求营销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必须从制度上规定营销人员不仅承担营销客户的职责,且必须对客户的入市资格、诚信情况和资信状况进行必要了解。同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没有尽到适当审慎调查义务的营销人员进行内部处罚。3.要求各证券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约束营销人员的行为。在客户正常办理业务过程中,营销人员不得以承诺优惠条件等方式鼓励、劝诱客户转户,不得煽动客户的不满情绪,更不得怂恿客户向监管部门进行恶意投诉。
同时,鉴于引发营销人员各种不规范行为的深层次原因是目前同质化经营背景下的佣金费率竞争,深圳证监局正与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探讨制定长效措施,以正本清源。
二、针对部分营业部对客户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洗钱、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等违法行为不加提醒和劝阻,甚至给予便利的情况,深圳证监局下发《关于加强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1.充分了解客户,从源头防止违规者成为公司客户。2.建立客户交易行为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对客户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提醒、报告的职责与程序。3.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与客户交易相关的营销、业务、技术人员的合规培训,教育其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协助客户进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或为客户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4.协助证券交易所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自律监管并协助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进行调查。
对于违反通知要求为客户开立不合格账户或未对客户涉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尽到提醒和报告义务的证券公司和营业部,深圳证监局将视情况采取对相关人员进行监管谈话、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等措施;对于协助客户进行违规交易或为客户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的,将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移交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三、针对证券营业部为客户办理转户业务过程中故意拖延和拒绝办理的问题,深圳证监局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转户业务的通知》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1.认真对照沪深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等规定,对现有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的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并在营业场所、网站公示。2.除特别情形外,营业部原则上应当日办理客户的转户申请,对存在合理原因不能即时办理的,应耐心向客户解释说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
四、根据证监会的整体部署,深圳证监局针对证券营业部维稳工作的特点,提出了营业部做好信息系统安全、运营稳定和投资者服务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各营业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近期不得离岗;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实际演练评估其可执行性;做好风险排查,及早化解风险与矛盾;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处理和服务工作,设置专门负责信访处理的岗位、及时处理、热情服务,公示营业部投诉电话并确保畅通;高度关注投诉中涉及维稳的信息,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在明确上述监管要求的同时,深圳证监局同步加强了对违规事项的检查惩处力度:年初以来已对近百家营业部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针对账户清理、维稳、信息技术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大了监管谈话、下发监管提示函等监管措施的频度;对维稳工作落实不力的营业部,采取了安全运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未认真执行各项监管要求的营业部,在定期编发的《深圳证券经营机构监管信息动态》的监管警示专栏中予以通报。通过上述措施,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促进了辖区公司的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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