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监局和深圳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召开了“深圳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会议围绕贯彻国务院、证监会和公安部近期关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对建立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合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深圳辖区证券市场的稳定等事项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各机构对当前严峻形势保持清醒认识,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及早发现问题,主动化解风险,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圳辖区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保卫责任人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深圳证监局副局长熊国森同志传达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期货行业维稳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并就近期深圳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重点提出具体安排,他指出证监会党委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安全稳定工作,深圳证监局4月30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具体要求,各机构加大了安保工作力度,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安保工作初见成效。但必须认识到各机构直接服务于千千万万的投资者,并且高度依赖网络信息系统,风险易传播、易聚集,任何一个环节、一个网点的小事,应对不当,都可能发生连锁反应,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
熊国森同志要求各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保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投入,把安保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全力保障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做好事前预防预警和事发后妥善处置。一是要建立安保与维稳工作责任人制度;二是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保意识和技能;三是要做好风险排查,及早掌握和化解风险;四是要制定并测试风险处置与应急预案;五是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安全,避免高度蔓延性风险;六是要规范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并妥善处置风险。
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同志通报了我市公安机关与广大证券、基金、期货单位治安保卫部门通力协作,在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建立完善内保工作责任制,加强内保队伍建设;明确要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会上,深圳证监局、市公安局介绍了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的初步方案,将合作建立安保信息报告和共享制度、安保联络人制度、定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