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安全和市场稳定,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厦门证监局于近期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
一、下发通知,开展自查。我局于2006年12月中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厦证监发[2006]248号),对辖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一是要求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二是要根据各自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求各机构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重点是营业场所各项安全保卫和防火设施的到位情况,包括各机构公众场所安全、电脑部门、办公场所等安全情况,对自检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要切实组织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认真检查,督促整改。在各机构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安全工作检查方案,并于近日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辖区一半以上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在闹市区、安全意识较淡薄、投资者密集的机构。从检查情况看,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方面,都能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责任制,能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有的消防通道不畅和堵塞、经营场所未设安全标识以及消防设施、防盗设备、监控系统配置不全等。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我局责成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将适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检查,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安全意识普遍得以提高,各项安全责任得到较好的落实,投资者的人生安全得以保障,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为构建和谐的证券期货市场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