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证监局领导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部门规章
计划规划
工作总结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专项业务
统计信息
时讯要闻
监管对象
在线服务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结果公示
在线咨询
行政许可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图文直播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建言献策
公众留言
公众论坛
联系我们
投资者教育
警钟常鸣
风险地带
投资课堂
投资者保护
  您当前的位置: 厦门证监局 > 投资者教育 > 投资课堂  
 
指定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通知期货公司
【时间:2007年07月31日】        【来源:厦门局】               【字号:      

小吕在期货公司开户做股指期货交易,指定联系方式只有手机号码。一天小吕的手机丢失,被迫更换了手机号码。小吕在0703合约开仓做多后,由于股市调整,期价下跌,小吕股指期货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不足。正逢小吕那几天工作忙,无时间上网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看自己的账户结算单,同时由于更换手机号未及时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通过电话方式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小吕也接收不到,耽误了追加保证金的时间,强行平仓给小吕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风险提示:客户在期货公司开户合同预留的指定联系方式用于接收期货公司的各种通知,如果客户指定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期货公司,保证自己指定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同时客户开仓交易后,也应随时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关注自己账户的情况。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决定设立,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机构。通过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可以更好地保护股指期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并且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结算单,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服务。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访问统计 | 更新统计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 05035542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