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批
【依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准: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
……。
【条件】
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任职资格。
【程序】
(一) 期货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二) 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三) 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四) 期货公司应当在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期货公司自领取期货业务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公司章程原件、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以及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申请材料目录】
(一) 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书。该申请书是期货公司的正式文件,须有文件文号,格式见附件1;《期货公司变更申请表》为该申请书的附件,格式见附件2;
(二) 股东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做出该决议的日期与期货公司上报申请材料之日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三) 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明。
【申请材料基本要求】
(一)未特别注明的,均为原件。
(二)每一项申请材料首页,均须加盖期货公司公章,注明日期。
(三)所有申请材料须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顺序排列,制作申请材料目录,与申请材料整齐装订为一册;目录上加盖期货公司公章,注明日期。
(四)申请材料使用A4纸张。 附件1: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格式).doc 附件2:期货公司变更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