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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证监发[2008]288号
金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金友期货【2008】62号、64号、65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洪元春(身份证号:350723197310251011 )董事任职资格、林中(身份证号:35010219761114037X)监事任职资格、林晓兵(身份证号:352625197107154979)监事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取得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洪元春、林中、林晓兵的任职手续,并报我局备案。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