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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证监局规范IPO辅导
【时间:2008年06月19日】        【来源:福建局】               【字号:      

来源:证券时报

文章内容:
  本报讯 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福建证监局昨日对辖区发出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切实提高辖区辅导对象的质量,充分发挥证券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
  为推动经济区建设,福建证监局表示,要有效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为,充分发挥辅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重要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通知要求,辅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应依照审慎原则,选择、培育并保荐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进入证券市场。要对企业负责,切实履行上市辅导、保荐职责,指导企业依照发行上市标准制订改制重组方案,依法进行规范改制,并督促企业改制后规范运作;对不安排或者推迟安排上市申报的项目要及时与企业协商,由企业自主做出推迟申报或者重新选择辅导机构的决定。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共同开展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福建资本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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