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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增强理性投资观念Q&A
【时间:2007年06月19日】        【来源:福建局】               【字号: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按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出具一定形式的凭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问:非法集资有哪些危害性?

    答:集资的非法性本质导致参与者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当非法集资达到一定规模时犯罪嫌疑人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少数先入者侥幸获得回报,众多后入者血本无归、生活陷入绝境,危及社会、金融稳定。

问:当前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种类繁多,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从事非法的融资活动:①以投资经营为幌子,借用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等名义,对社会公众进行集资;②以募集股金为名进行非法集资;③以代人理财为名进行非法集资;④以销售某种低劣产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⑤以民间“标会”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问:广大民众如何提高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答:群众在社会生活中要注意防范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手法和特点。①认清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②谨慎投资,提高警惕,防范以各类形式出现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③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问:当前非法集资有哪些典型案例?

答:近年来各地查处了不少非法集资案,比较典型的一个是: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购买飞镖机返租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飞镖机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进行虚假宣传,通过与客户签订《飞镖机购销合同书》将每台飞镖机出售给购机的客户。合同约定购机者将自己认购的飞镖机返租给飞镖公司,由飞镖公司每月向购机者支付1200元或1300元的租金。至案发时止,飞镖公司共销售飞镖机7419台,共得款人民币2.7亿元,被骗对象涉及15省市及港澳台地区,几乎所有的飞镖机主都没有见过自己所购买的飞镖机。20063月深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深圳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空卖空买飞镖机等变相传销方式,套取公众资金2.6亿元,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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