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证监机构字〔2008〕84号)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新湖司字 [2008]53号)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经我局审核,批复如下:
陈清(身份证号:350403197809051017)同志基本符合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我局对陈清同志担任你司福州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特此批复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