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证监机构字〔2008〕71号)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泉州田安南路证券营业部进行开业验收的申请》(鲁证字[2008]123号)收悉。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复如下:
该营业部系由你公司寿光公园北街证券营业部迁入。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寿光公园北街证券营业部原址停业确认函》(鲁证监机构字[2008]61号),你公司寿光证券营业部已关闭,其客户及员工均已妥善安置。经我局实地查看,你公司泉州田安路证券营业部(泉州市田安路广益花园A1幢二、三层)在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基本达到开业运营的要求,验收合格,同意该营业部开业,名称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泉州田安路证券营业部”。
接此批复后,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换领新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原证同时缴回,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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