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清理工作的成果,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2007年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向深入,我局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认真学习研究,积极落实2008年各项上市公司治理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组织监管干部学习文件精神,认真分析研究工作落实计划,并制订了《关于2008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二是及时下发通知,部署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号公告和“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视频会议精神,我局立即下发了《关于开展防范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08]2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08]22号)文件,对有关工作落实做了部署。
三是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明确监管要求。及时召开“辖区防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问题复发会议”,组织参会的辖区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秘学习了有关文件,要求上市公司要坚决维护“清欠”胜利成果,加强自律,绝不要碰包括“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在内的三条高压线,牢牢守住不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不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披露虚假信息三条规范运作的底线。
四是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对新近并购重组及发行上市的6家公司开展治理工作加强指导,指导他们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自查,确保6家公司参加治理专项活动的质量。
下一阶段,我局将根据辖区上市公司披露的整改情况说明、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全面开展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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