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证监局召开辖区防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问题复发会议
为贯彻中国证监会“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范福春副主席重要指示及杨华主任的讲话要求,巩固清欠工作成果,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故态复萌,2008年6月26日下午,我局召开辖区防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问题复发会议,福建辖区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1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证监会查处中捷股份、九发股份案件情况,组织到会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要求辖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坚守住规范运作的三条底线,不进行内幕交易,不操纵市场,不披露虚假信息,不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做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事情。
会上,岳仁华同志指出,要坚决维护“清欠”胜利成果,上市公司要加强自律,绝不要碰包括“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在内的三条高压线,牢牢守住不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不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披露虚假信息三条规范运作的底线。这三条线之所以是高压线,是因为法律明令禁止,违者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三条线之所以是底线,是因为它是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一旦失守,就会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害。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一定要牢记在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去碰。否则,就是在挑战法律,就是在干惹火烧身的蠢事,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遭到市场的唾弃。他还就如何强化监管,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出四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持续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露头就打,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和强大的监管威慑力;三是深入推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着力建立根除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大外部约束,构建不愿违法、不敢违法的市场生态环境。
会议对下阶段各上市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
参会各上市公司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会议,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严肃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身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各公司将利用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摆问题,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防范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规范的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