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截至2008年4月30日,福建辖区36家上市公司全部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其中,31家公司单独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书,5家公司在年度报告中专题阐述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25家公司还以董事会决议并公告社会责任制度的方式将社会责任制度化,定期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予以披露。
福建证监局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义务,早在2007年年报开始披露之前,就专门下发了《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区上市公司在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社会责任报告并予以披露。这是福建证监局继2007年8月8日号召辖区上市公司签订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倡议书、2008年1月11日举办辖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培训会之后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上市公司充分发挥履行社会责任领军作用的又一实质举措,同时也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开创了先河。2008年3月8日,福建证监局还就指导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公司自身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正式发布了《福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辖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给予了明确指导。
综观辖区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整体披露内容全面,信息含量较大。社会责任与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密不可分,辖区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范围广泛涵盖股东、债权人、消费者、供应商、职工、环境、社会公共关系等利益群体。此外,有的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公司的愿景、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内容,传递企业的未来构想和战略蓝图;有的公司强调在制度建设与信息披露方面所做的努力;有的公司在对报告期社会责任的履行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列明自身存在的差距并提出改进的方向;有的公司甚至为2008年社会责任的履行制定了相应计划。
二是立足自身产业特点,披露内容有所侧重。辖区上市公司涉及制造、农林、交通运输、电力、房地产、信息技术、金融、批发零售等十多个不同行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也分别从自身的产业特点出发,阐述了公司在提供高质量产品、技术改造上所采取的行动,强调社会责任与企业生产管理过程的融合。制造业企业侧重通过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实现对高能耗生产工艺的摒弃;房地产企业思索把社会责任理念融入规划、设计和施工以不断提升住宅品质;信息技术业企业注重通过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进军节能环保领域;金融企业致力于通过发放节能减排贷款满足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金融需求。
三是政策引导效果显著。《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社会责任的履行奠定了法律和制度基础,而我局所发布的《通知》和《指引》则体现了积极和直接的政策引导效果。第一,《通知》下发之前,辖区仅有极个别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即使是在年报中以独立篇幅披露相关信息的公司也屈指可数。第二,《指引》对社会责任的概念、利益相关群体的界定、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等进行了详细阐释,为公司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提供了规则依据和参考框架,帮助公司厘清概念,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
四是披露示范效应显现。同行业公司或者本地区兄弟上市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后,示范效应随之产生。社会责任报告通过公开的信息披露机制,止恶扬善,唤醒全社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公司得到赞扬和传颂,并在公司之间形成相互促进和带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