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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广东严防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时间:2008年08月01日】        【来源:广东局】               【字号:      
2008-06-28
本报讯(记者/贾肖明通讯员/李延振)日前,记者在广东证监局“防止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反弹”专项工作会议获悉,广东证监局将加强监管,严防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死灰复燃”。
  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在会议期间指出,目前辖区还没有发现新增恶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但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他表示,首先,上市公司高管与控股股东要懂得坚守“五个底线”。即不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进行内幕交易,不操纵市场,不披露虚假信息,不做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事情。其次,是各上市公司董事长作为自查自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内审部门等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三是健全内控制度,尽快建立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四个机制”。即建立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制约机制,完善资金划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定期自查和及时报告机制。
  据悉,广东证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把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近期广东证监局将在上市公司自查自纠活动结束后,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大检查。对于在自查自纠活动中刻意隐瞒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的,将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违法行为。对发生大额资金占用或情节严重、屡次发生的公司,将快速反应,坚决查处。对于纵容、帮助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并视情况通报国资、组织和银监等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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