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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函〔2008〕617号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钟锐刚同志任职情况的请示》(穗证券[2008] 72号)及相关备案材料收悉。经审查,钟锐刚(身份证号码:440126680901003)原任你公司广州番禺富华西路证券营业部大石镇证券服务部负责人,已具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我局对钟锐刚担任你公司广州番禺富华西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无异议。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钟锐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并自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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