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证监局的督促指导和各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下, S*ST华龙、S*ST美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8年9月24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改进入实施程序。
S*ST华龙和S*ST美雅在本次股改重组前均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包括资不抵债,股票暂停上市;数年前被立案稽查,其中S*ST美雅已被行政处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难以送股作为股改对价,等等。
面对重重困难,广东证监局积极应对,多次深入公司了解详细情况,“蹲点”指导,密切跟踪,多方协调,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推动S*ST华龙、S*ST美雅引入新的控股股东并积极进行股改、重组。今年以来,S*ST华龙成功实施了破产重整,确定了第一大股东赠送资产、豁免债务、其他法人股送股的股改方案;S*ST美雅则确立了通过“股改+重组”的方案,由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注入现金、豁免债务等多种方式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控股股东同时以优质资产注入到S*ST美雅。目前,两家公司正在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改方案要求,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股改、重组工作。这两家公司顺利实施股改后,不仅实现了股份的全流通,而且结合股改化解了风险,提高了资产质量,为谋求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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