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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妥善处置一起虚假配售新股事件
【时间:2008年08月13日】        【来源:广东局】               【字号:      

 

近期,广东证监局迅速反应,积极协调妥善处置了一起虚假配售某公司新股事件。广东辖区某公司于今年挂牌上市。在该公司上市之前的路演期间,曾有不法分子冒充公司名义向投资者网下虚假配售新股,企图欺骗那些不懂证券市场运作、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中小投资者。在广东证监局的大力协调下,通信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公司通力合作,有效制止了这起利用新股发行进行诈骗案件的进一步扩散,维护了证券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一、高度重视,及时摸清案件情况。在获得有关情况的报告后,广东证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定专人对公司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在第一时间通过不同渠道了解掌握事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情况清楚,为进一步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供依据。

二、积极协调,严格防止事态的扩散。经初步核查,本案隐蔽性强、涉及面广,其诈骗行为与公司发行新股同步进行,因此极具欺骗性。针对这些特点,为在打击犯罪活动的同时确保公司股票顺利发行,经全面慎重考虑,广东证监局积极协调各方快速采取了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在公司发行新股前,通过证券媒体刊发新闻稿,揭露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提醒广大投资者谨防受骗上当;二是协调省通信管理部门和相关通信营运商以最快的速度关闭非法网站,从源头上切断不法分子的诈骗渠道;三是协调和督促公司及受害者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宣传,提高投资者防范能力。在本次新股发行诈骗案中,尽管证券监管、通信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制止事件的蔓延,但仍然有投资者上当受骗,表明投资者防范能力和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针对这起新型的股票发行诈骗案,广东证监局近期对此案进行了认真总结,详细分析案件特点和作案手法,通过《证券时报》以记者独家专访形式发布,提醒广大投资者防范新型股票诈骗案件,注意掌握必要的证券法律知识,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能力,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呼吁投资者应通过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了解新股发行上市信息,或致电所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深沪交易所了解新股的发行时间、方式等,不要轻易相信其他媒体或网站有关股票发行上市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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