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编制、审计的监管,提高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按照会上市部统一部署,在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披露的基础上,广东证监局于近期组织监管人员对辖区首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期检查范围明显扩大,基本覆盖了辖区高风险、次高风险类公司。
针对各公司的具体情况,广东局组成了由上市公司监管责任人带队的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注重突出检查重点,将2007年年度报告审核与日常信息披露监管和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完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会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有效提高了现场检查的质量。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公司能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并认真加以实施,年报内容基本能反映公司一年来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自查和广东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能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健全了“三会”运作机制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了公司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逐步规范了内部决策程序,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但检查也发现,少数上市公司在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广东局主要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一是向存在问题较多的公司发出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或关注函。通过告知书和关注函通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并密切关注、实时跟踪、持续监督有关公司的整改情况;二是约见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谈话提醒。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强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各项要求,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资金往来以及相应的问责机制,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强化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及清算情况的日常监控,重点关注过去曾经发生过资金占用的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包袱较重的公司,不定期检查其规范运作情况,防止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管。通过向审计机构发出重点关注函和约见会计师谈话,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目前各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整改。广东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回访检查力度,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