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证券交易》 中国证券业协会编著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授权部分派出机构试点审核期货公司董事长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工作部署,广东证监局对辖区内期货公司相关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试点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广东局坚持审核与监管相结合,严把高管准入关:一是坚持“三项原则”,树立科学的审核理念。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是期货市场准入的关键环节,对期货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广东局在开展期货公司董事长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工作中,始终坚持“质疑性、审慎性、实效性”三项原则,将审核工作做实做细。二是把握“三个结合”,提高监管效率。在董事长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材料审核中,广东局充分发挥派出机构贴近监管对象的优势,坚持将高管审核与监管责任制相结合,高管审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高管审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利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和资源把好高管人员审核关。三、实行“四级复核”,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在对董事长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中,广东局建立了梯级复核、层层把关的四级复核制度,对高管任职资格进行严格核准。四是建立回访制度,加强持续监管。为加强对董事长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后的持续监管,广东局制定了回访机制,回访重点是了解期货公司内部分工、高管职责等内容,持续关注高管的履职情况。由于加大了持续监管力度,期货公司对高管人员的任命也更加严谨、审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