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证监发〔2008〕142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九江甘棠路营业部前进服务部(原庐山服务部)迁址开业的请示》(国泰君安司发[2008]191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将原庐山服务部由“九江市庐山区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区正街庐山旅游服务总公司二楼”迁移到“九江市庐山区十里大道1153号”已报我局备案,并获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2]93号)和《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精神,我局对你公司十里大道服务部新址进行了开业验收,新址验收合格,原址已经关闭。
二、核准该证券服务部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江甘棠路证券营业部十里大道服务部;地址:九江市庐山区十里大道1153号;负责人:程刚。
三、请在收到我局验收合格通知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二○○八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