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证监许可〔2008〕24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宪民同志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黄巢路证券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国泰君安司发 [2008]2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吴宪民同志(身份证号码:362502197808090615)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吴宪民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 二○○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