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证监许可〔2008〕17号
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期货公司关于申请变更营业部经营场所的请示》(瑞奇发[2008]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核准你公司赣州营业部经营场所由“赣州市文清路77号环美嘉园C栋2楼”变更为“赣州市红旗大道56号创意大厦2楼”。 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