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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证监局健全制度,加强对会计与评估机构的监管 |
| 【时间:2008年08月14日】 【来源:江西局】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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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监管责任制》、《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监管工作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在江西辖区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监管,提高其执业质量、促进其诚信建设,江西证监局积极研究,落实健全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责任制制度。 日前,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下发了《江西证监局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监管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对我局目前的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工作方法和制度进行了归纳和综合,明确了我局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责分工、人员安排及监管规程,为我局进一步加强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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