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沙韶山路证券营业部娄底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开业验收的申请》(华融证券发[2008]1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1家证券营业部及6家证券服务部的批复》(证监函[2008]61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湘证监字[2004]6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2008年8月21日对该证券服务部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经验收确认:
1、该证券服务部完成了开业准备工作,名称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证券营业部娄底证券服务部;
2、该证券服务部证券从业人员数量及其从业资格达到了规定要求,主要负责人为邓强华;
3、该证券服务部制定了基本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该证券服务部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及测试工作顺利完成,湖南实用电脑有限公司出具了《信息系统验收合格报告》,符合证券服务部开业的有关规定;
4、该服务部签订了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营业地址为湖南省娄底市春园商业步行街金街三号五楼;
5、娄底市公安消防支队已对该服务部所在场所出具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认为该服务部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鉴此,该证券服务部已具备开业条件,同意投入使用。你公司应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督促该服务部规范发展证券经纪业务,不得聘用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