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袁丽同志任职资格申请书》(湘大期字[2008]67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对袁丽同志拟任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无异议。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