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娄底服务部新址开业验收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湘证监字[2004]6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2008年6月4日对该证券服务部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经验收确认:
1、该证券服务部完成了开业准备工作,名称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娄底证券服务部;
2、该服务部签订了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营业地址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43号2楼;
3、该证券服务部证券从业人员数量及其从业资格达到了规定要求,主要负责人为刘鸿;
4、该证券服务部制定了基本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5、该证券服务部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及测试工作顺利完成,长沙广仁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网络工程检测验收合格报告》,符合证券服务部开业的有关规定;
6、娄底市娄星区公安消防大队已对该服务部所在场所出具了《室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书》,认为该服务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同意开业。
鉴此,该证券服务部已具备开业条件,同意投入使用。你公司应督促该服务部自觉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不得聘用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不得对客户转户等正当权利进行无理限制,不打“佣金价格战”,并将佣金收费标准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