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的申请》(金证[2008]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4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湘证监字[2004]6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2008年2月22日对该证券营业部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确认:
1、该证券营业部完成了迁址工作,名称变更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2、该营业部签订了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出具了场地的相关产权证明,现该营业部营业地址为长沙市人民东路38号东一时区国际商厦4楼;
3、该证券营业部有关营业场所及设备、信息系统情况的说明材料完整,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及测试工作已经完成,并由系统集成商出具了网络系统测试报告,符合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有关规定,并制定了基本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4、长沙市雨花区公安消防大队已对该营业部所在场所出具了《关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消防验收合格意见》,认为该营业部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件,同意投入使用。
鉴此,该证券营业部已具备开业条件,同意投入使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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