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岳麓山证券服务部搬迁至娄底市的请示》(中银证股份经[2007]339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岳麓山证券服务部搬迁至娄底市。
二、你公司应妥善做好岳麓山服务部现有客户及员工安置工作,确保该服务部所有客户顺利转移,确保员工得到妥善安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搬迁工作应在2008年6月1日前完成。搬迁完成后,须申请我局验收并获得开业批复后方可开业。
四、申请开业时,需向我局报备娄底服务部佣金收取标准和员工管理情况,并向我局提交《自觉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承诺书》。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