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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证监局坚持“四个突出” 推进诚信建设
【时间:2008年08月27日】        【来源:湖南局】               【字号:      

诚信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制度工程,搞好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对于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辖区市场的诚信建设,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坚持做到“四个突出”,努力推进辖区市场诚信建设。

一、突出组织领导,在健全机制中保障诚信

市场诚信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为此,我局成立了以杨晓嘉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诚信建设工作开展。各处室分别确定了诚信建设责任人,专门负责本处室的诚信档案管理和运用工作。辖区各证券、期货公司也相应确定了诚信工作负责人,把市场诚信工作纳入了日常工作范畴。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新问题、新动向,促进辖区市场诚信建设工作不断发展。

二、突出宣传教育,在强化意识中培养诚信

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是推进诚信建设的动力源泉。工作中,我们把宣传教育放在诚信建设的首要位置,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辖区市场诚信意识。《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我局结合“两法”中有关诚信建设的内容,开展了“建设法治诚信市场”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制订印发了诚信建设宣传手册,向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公司免费发放。去年,我们结合省里开展的“信用改变生活”主题活动,开展了信用知识竞赛、诚信建设大讲堂等活动,社会反响良好。同时,注重在日常监管中强化诚信意识,每次召开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会,都将诚信建设作为一个主题进行宣讲,不断提升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意识。

三、突出制度创新,在规范档案中促进诚信

开展诚信建设,诚信档案的建立是关键。为确保诚信档案规范健全,我局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制订了《湖南证监局诚信档案工作制度》,明确了诚信档案管理的内容、要求和程序,建立了由审核员、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复核的工作制度,诚信档案建立工作成效显著。2004年以来的诚信信息录入工作提前完成,共录入诚信监管档案65条,其中,上市公司监管函建档43份,证券公司监管函建档19份,期货公司监管函3份,全部整理归档。立案稽查情况是诚信档案的重点,2004年以来,我局自主稽查立案15次,稽查对象11家,每一次稽查结束后,我们及时将立案稽查通知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填写相应《计入诚信档案建议表》,交相关部门存档。目前,2004年以前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对2007年以后的新发生的相关信息,采取诚信信息零报告制度的方式,确保信息录入的及时、完整。同时,加强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经纪业务的诚信管理,将营销人员数据库与诚信系统有机结合,建立了“湖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营销人员管理数据库”,制定统一的《营销人员证书》,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将营销人员诚信纪录纳入个人档案,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突出资源整合,在信用公开中带动诚信

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区域、一个系统的信用体系是不成熟、不完善的,其功能也十分有限。要发挥诚信建设的最大功效,就必须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主动融入已有的信用信息系统,扩大信用信息公开范围,以信用信息的大公开,促进诚信建设的大发展。近年来,我们积极参与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信息上网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利用现有的全省“三库一网一平台”信用网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共报送辖区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和高管人员资质信息和处罚信息5000多条,实现了全省范围数据交互共享。同时,积极运用湖南省信用网重点曝光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虚假信息披露等行为。如2006年,为配合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清理工作,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进行了披露;2007年,对近五年来被交易所谴责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名单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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