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上午,我局召集湖南辖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七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进行座谈,研究当前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证监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辖区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效率,促进会计与评估机构执业质量。
会议听取了各机构负责人关于本机构历史沿革、经营规模和辖区内证券从业情况的汇报,组织学习了证监会有关会计与评估机构的法规文件,并重点讲解了我局制定的《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辖区内证券期货业务监管的意见》。
根据证监会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培训会议精神,我局安排部署了当前工作:
一、 会计与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即日起向我局履行事前业务报备、事中业务汇报和事后总结报告义务。并于5月25日前将目前正在开展或即将开展未报备的审计或评估证券业务项目进行补充报备,之后新承接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要按规定及时报备。
二、 做好2008年度报备工作。各机构于5月25日之前向我局上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2007年度证券业务情况表等年度报备资料,我局建立会计与评估机构持续监管档案。
三、 做好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各机构指定一名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信息系统的信息填报工作。5月25日前做好本机构全部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之后的信息要及时动态更新。
四、 开展现场检查。我局制定了《关于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拟在5-11月对辖区七家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各机构要做好接受现场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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